防雷隐患不容忽视 多类场所应主动申报检测

  夏季雷电频发,为保障全市生产生活安全,目前,有关防雷检测机构正对全市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进行安全检测。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烟办发〔2016〕25号《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场所应主动向所在地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申报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
  油库、气库、液化码头、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站、油(气)管道站场、阀室、化工厂、烟花爆竹仓库、民爆仓库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商场、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工业建筑、宾馆、大型货场、文物保护单位、水塔等遭受雷击易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场所;邮政、通讯、金融、证券、广播电视、电力、卫星接收系统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
  不有效防雷,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长期以来,雷电一直以直击雷的形式给人类及地球上的生物以及人类文明带来灾难性的打击。雷电灾害已被联合国有关部门列为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被中国电工委员会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雷电产生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使其能在瞬间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
  常常会造成人员伤亡,击毁建筑物、供配电系统、通信设备、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断、仓储、炼油厂、油田等燃烧甚至爆炸,危害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对航空航天等运载工具也威胁很大。据统计,闪电的受害者有2/3以上是在户外受到袭击。他们每3个人中有两个幸存。在闪电击死的人中,85%是女性,年龄大都在10岁至35岁之间。死者以在树下避雷雨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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